液化石油气是从石油加工过程中得来的较轻组分,是饱和和不饱和的烃类混合物。液化石油气属易燃易爆品,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防止泄漏,并保持燃气具使用场所空气流通。
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液化气已经成为城镇生活中重要的燃料,它热值高,无烟尘,无炭渣,操作使用方便,液化石油气虽然使用方便,但也有不安全的隐患。万一管道漏气或阀门未关严,液化石油气向室内扩散,当含量达到爆炸极限(1.7%~10%)时,遇到火星或电火花就会发生爆炸。为了提醒人们及时发现液化气是否泄漏,加工厂常向液化气中混入少量有恶臭味的硫醇或硫醚类化合物。一旦有液化气泄漏,立即闻到这种气味。而采取应急措施。液化气储罐批发,液化气储罐产品资料等了解请拨打液化气储罐厂家电话:0722-3301788
液化气站建设时,严格按照国家各项管理规范去设计和施工,保证硬件条件的安全合理,配套设施及服务的完善,液化气建站的防火措施也要重视。
那么液化气站的防火有哪些要求规范?液化气储罐厂家电话:0722-3301788
1、贮存区内应设置液化石油气贮罐、汽车槽车卸车点、泵(或泵房)、压缩机(或压缩机间)和汽油、柴油等燃料贮罐;经营区应由加气区、营业室、仪表和配电间等组成。
2、液化石油气贮罐和罐区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地上贮罐组外围应设置高度为1m的不燃烧实体防护墙。贮罐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的直径; ②地下或半地下贮罐之间应采用防渗混凝土墙隔开,贮罐之间距离不应小于1.5m。
3、加气站、合建站内严禁设置地下和半地下建、构筑物(地下贮罐、操作井和必要的埋地式室外消火栓和消防水泵接合器除外)。
4、经营区宜布置在站内前沿,且便于车辆出人方便的地方。
5、加气站、合建站与站外建筑物相邻的一侧,应建造高度不小于2.2m的不燃烧体实体围墙;面向车辆进、出口道路的一侧宜开敞,也可建造非实体围墙、栅栏。
6、加气站、合建站内液化石油气贮罐与站内设施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
7、当地上液化石油气贮罐与站内设施之间设置防火隔墙时,贮罐与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可按绕过防火隔墙两端的距离测量值计算。 防火隔墙应为具有阻止液化石油气渗透的不燃烧实体墙,顶部不得低于贮罐上设置阀件高度。
8、采用小于或等于10m^3的地上液化石油气贮罐整体装配式的加气站,其贮罐与充装泵、卸车点和加气机的防火间距可减少至1.5m,与站房的防火间距可减少至4m。
9、在合建站内,液化石油气贮罐与汽油、柴油贮罐之间未设置防火隔墙时,不宜将这两类贮罐分为地上、地下方式布置。经设置防火隔墙后,可按地曰上贮罐防火间距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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